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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鞍山市退役军人学历提升有什么福利政策?
一、参加成人高考加20分 退役军人参加考试可享受加分政策,无论成人高考、高考、考研都是如此。并且成绩通过录取线后可优先录取,这是非常不错且有优势的政策,更容易考上大学。 二、退役军人可免试入学 凡符合免试条件的退役军人也可享受免试入学政策,举例说:军人想参加成人高考专升本不考试即可入学;再说,退役军人在部队有立功经历,一般是二等功及以上符合报考研究生条件者可免初试读硕士研究生。 三、定向招生录取 我们都知道军人在服役期间把大好时光留在训练场上留在救灾现场所以硬拼文化课实力是不及在校学生的,所以国家对退役军人实施高校单独招生计划,符合高考条件的退役军人和享受单招,如果属于退役的大学生军人在考研时也能享受定向招生,考上的可能性更大。 四、退役军人免学费政策 不仅有升学优惠政策还有免学费及资助政策。比方说,退役军人接受中职教育就免去学费+国家助学金;退役满一年以上的军人参加高考无论考上的大学本科还是大专都能享受助学金+奖学金;对于家庭条件很困难的还可以申请生活补助。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鞍山2019年中考各高中将全部取消择校生
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我为您收集和整理了鞍山中考各高中将全部取消择校生,祝广大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近日记者获悉,鞍山的初中毕业考试和升学考试两考合一;中考总分变为800分满分;中考生人数或将比今年增加2000人左右;按照省教育厅要求,我市高中将全部取消择校生招生计划,准初三生将成为这一政策的首批受益者。 满分800分 毕业升学两考合一 从秋季入学的学生(即开学升入初三的学生)将毕业和升学考试两考合一,实行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学业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体育和健康,总成绩为800分。其中地理与生物、思想品德与历史、物理与化学合堂考试。目前,秋季入学的学生生物和地理学科已经结课,并进行了先期考试,成绩保留备存,等到学业考试时,再参加其他8个科目的考试。 根据要求 全部取消择校计划 据了解,辽宁正在按国家要求,制定和提高高中生均经费标准,逐步降低高中择校生比例,将全部取消择校生招生。“择校计划取消后,统招公费和指标到校各占多少比例目前还未确定。”据相关人士介绍,一旦取消择校计划,将有可能出现两种情形:一种是将原择校生名额彻底取消掉,只保留原公费生名额,相当于是高中“缩招”;另外一种是,总招生名额不变,将择校生名额转变为公费生名额,而这种情况中又要分为指标到校和公费竞争线两种可能,如果是扩大指标到校名额,则对“弱势”中学很有利,考进重点的几率相对大些,但是如果是将名额都划入公费竞争线内,则对“优势”中学更为有利,使得原本需要花钱择校的学生可“公费”读重点。 此外记者获悉,为了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市教育局将不断扩大省示范性高中指标到校比例。从秋季入学新生毕业升学时开始,也就是的初中毕业生开始,鞍山一中公费生计划数的80%直接定向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市内其他省示范性高中公费招生计划数的100%分配到各初中学校。 省三好加分 或将成最后一届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从秋季进入初中一年级的学生起,取消省“三好”学生(优秀团员)、省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加5分的政策。其他所有享受照顾性加分政策完全执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并全部纳入招生计划。的中考生是在秋入学的,也就是说,他们很有可能成为最后一届享有此项加分政策的学生。 中考人数 或增加2000人左右 据介绍,今年我市参加中考的人数为23287人,这也是近十年来除2007年以外,我市中考报名人数最少的一年。不少家长觉得这是人口越来越少的大趋势促成的,这也意味着以后的竞争程度会逐渐降低。可是有心人会留意到今年中考时,我市初二学生首次尝鲜进行地理和生物考试,参与人数达25369人,比今年的中考生要多2100人左右。 相关人士分析,尽管这个数字不可能百分之百精准,因为还会有一些分流或弃考的考生,但是这绝不是主流,也就是说,25369人这个数字不会与的中考报名人数产生大的差异。“不过,从历年的数据来看,除去2007年和外,鞍山市中考报名人数大多集中在2.5万人以上,这属于一个正常值。” 上文就是大学高考给您带来的鞍山中考各高中将全部取消择校生,希望可以更好的帮助到您!! : 河北中考政策(中考文化课满分600分)辽宁科技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高校名称(全称):辽宁科技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鞍山市高新区千山中路185—1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84.2万平方米;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6.1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8.8平方米;生师比17.0:1;专任教师1186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7.6%,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85.0%;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5678.9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5722.3元;图书184.2万册,生均图书81.2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方法:学校招生计划根据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国家发展战略、行业发展趋势和区域协调发展需要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就业情况、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经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各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2.预留计划比例和使用原则:不设预留计划。 3.有语种限制的专业:信息与计算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音乐表演、表演、动画、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中职升本科专业,学校外语课程原则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4.我校招生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5.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置的招生专业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招生考试部门和我校官网公告为准。 三、专业设置说明 本科专业设置如下: 序号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 年限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学费 (元/年/生) 1 020301K 金融学 四年 3-8年 文史/理工 经济学 4200 2 020302 金融工程 四年 3-8年 文史/理工 经济学 4200 3 020401 国际经济与贸易 四年 3-8年 文史/理工 经济学 4200 4 030101K 法学 四年 3-8年 文史/理工 法学 4200 5 070102 信息与计算科学 四年 3-8年 理工 理学 4200 6 070202 应用物理学 四年 3-8年 理工 理学 4200 7 070302 应用化学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4200 8 080201 机械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4200 9 08020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4200 10 080203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4200 11 080204 机械电子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4200 12 080205 工业设计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4800 13 080206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4200 14 080208 汽车服务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4800 15 080209T 机械工艺技术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4200 16 080301 测控技术与仪器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4200 17 080401 材料科学与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4200 18 080403 材料化学 四年 3-8年 理工 理学 4200 19 080404 冶金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4200 20 080406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4200 21 080412T 功能材料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4200 22 080501 能源与动力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4200 23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4800 24 080701 电子信息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4800 25 080703 通信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4800 26 080705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4800 27 080801 自动化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4800 28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4800 29 080902 软件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一二学年4600元/年•人;三四学年12700元/年•人 30 080903 网络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一二学年4600元/年•人;三四学年12700元/年•人 31 080905 物联网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4800 32 081001 土木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4200 33 081002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4200 34 081006T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4200 35 081201 测绘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4200 36 081301 化学工程与工艺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4200 37 081304T 能源化学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4200 38 081501 采矿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4200 39 081503 矿物加工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4200 40 082502 环境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4200 41 082801 建筑学 五年 4-9年 理工 工学 4800 42 083001 生物工程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4200 43 120105 工程造价 四年 3-8年 理工 工学 4200 44 120201K 工商管理 四年 3-8年 文史/理工 管理学 4200 45 120202 市场营销 四年 3-8年 文史/理工 管理学 4200 46 120203K 会计学 四年 3-8年 文史/理工 管理学 4200 47 120204 财务管理 四年 3-8年 文史/理工 管理学 4200 48 120901K 旅游管理 四年 3-8年 文史/理工 管理学 4200 49 130201 音乐表演 四年 3-8年 艺术文/理 艺术学 10000 50 130301 表演 四年 3-8年 艺术文/理 艺术学 10000 51 130310 动画 四年 3-8年 艺术文/理 艺术学 10000 52 130503 环境设计 四年 3-8年 艺术文/理 艺术学 10000 53 130504 产品设计 四年 3-8年 艺术文/理 艺术学 10000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完成教学计划内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科技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辽宁科技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科技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具体按教育部、辽宁省教育厅规定执行。 五、收退费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各招生专业学费标准已在“三、专业设置说明”表中具体列明。各专业实际收费标准按辽宁省发改委最新审批的收费标准执行。住宿费:1000—1200元/生·年。 2.学费和住宿费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依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财[2006]2号),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学费和住宿费。 3.奖助学贷等助学措施: 国家(省政府)奖学金:由中央政府(省政府)设立,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高的优秀学生,奖励标准8000元/年·人。 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5000元/年·人。 国家助学金:由中央、省和市三级政府共同出资设立,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省属学校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全部由省以上财政负担。资助标准为一等助学金4400元/生•年、二等助学金2750元/生•年。 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由学校出资设立,奖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学生。标准:一等3000元/年·人;二等1500元/年·人;三等1000元/年·人。 校外奖助学金:学校设立董事会奖学金等20余项校外奖助学金,奖励标准:1000-10000元/年·人。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最高8000元/年·人。学校可为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具体实施办法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录取办法说明 1.投档比例: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具体按各省招生考试部门的要求执行。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入学后,我校将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3.院校志愿及录取办法: 普通类: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考生报考院校志愿顺序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计划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有特殊要求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批次,学校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录取。 艺术类:我校招生的艺术类专业使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相应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要求考生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目统考(联考)成绩合格,符合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投档条件。在辽宁省招生的动画、环境设计、产品设计等美术类专业为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对应省统考类别为美术类、统考专业为美术类、专业方向为美术类、成绩专门化要求为美术类;音乐表演、表演等非美术类专业为艺术类本科批第二阶段有序志愿投档录取,音乐表演专业对应省统考类别为音乐舞蹈类、统考专业为音乐表演、专业方向为声乐演唱、成绩专门化要求为流行、美声、民声(任意一项均可)。表演专业对应省统考类别为戏剧与影视学类,统考专业为表演,专业方向为表演,成绩专门化要求为表演。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录取方式,按照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考部门政策执行。在征集志愿录取时,按照征集省份招考部门规定执行。 4. 中(高)职升学:考生取得相应录取资格,总成绩(统考科目、专业综合课、技能考核成绩总和)达到省规定录取分数线,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计划录取。当总成绩相 同时,高职升学考生(非师范类专业)依次按照数学(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外语、计算机应用基础、专业综合课、技能考核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中职升学考生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专业综合课、技能考核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高职升学退役士兵考生的录取工作按辽宁省招考办相关政策执行。 5.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我校在录取中执行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考部门关于高考加分政策。 6.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分数优先原则 普通类:按考生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排序,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采取“分数优先”方式安排专业;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成绩或相关科目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招生省有明确规定的除外,以招生省的录取规定为学校录取原则)。 在各专业录取时,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理工类专业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文史类专业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对已经实行高考改革且不分文理的省份,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如仍相同,则审核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软件工程、网络工程属于高收费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不调剂录取填报普通学费专业志愿的考生。 艺术类:实行“分数优先”录取原则,报考考生须专业课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符合我校的录取条件,按考生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择优录取,有专业志愿优于调剂志愿。 在各专业录取时,考生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艺术理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艺术文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对已经实行高考改革且不分文理的省份,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招生省份有统一录取原则执行该省录取原则,若无明确规定,执行我校录取原则。 6.违规考生的处理: 入学后,经复查有违反招生规定或舞弊行为及身体条件不符合有关规定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7.联系电话、网址: 招生咨询电话:0412-5929092/6 电子邮件:a5929096@126.com 网址:特长生网techangsheng.com高考艺考特长生招生院校网上报名入口,报考时间、分数线、艺术、体育、舞蹈、音乐、美术、书法、器乐等特长生招生简章,填报志愿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