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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平行志愿,请详细回答
平行志愿就是没有专业级差,以前录取是以分数为主,一地个专业如果没有被录取就会降低你的分数再去录取你的第二个专业。平行志愿是以专业为主,按填报的志愿录取,举例,如果你报的是会计,那么就会被分到会计组 里,然后所有的报会计的会按分数降序排列,录取多少取前多少名。而以前是以分数为主,看你考了多少分,按分数高低的顺序给你安排专业。 如果你服从专业调剂,也就是说只要你的分数达到了所填报志愿的最低录取分,那么就被录取,至于专业是他们给你调剂的,什么没有录满就安排你什么。不服从的话,如果你报的专业分数很高,没有上线,那么他们会退档。但是不服从也有好处,就是优先安排不服从的,如果两个人分数一样,只能录取一个,谁没有服从调剂录取谁。 平行志愿 目录[隐藏] 基本概念 具体操作 优势比较 平行好处 风险提示 图示 [全省排名] 全省排名 [编辑本段] 基本概念 这是高考志愿的一种新方式,此前也在湖南、江苏等地试行。2008年,教育部在湖南、江苏、浙江、上海、安徽、辽宁等6个省市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试点改革。一年来的实践证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有效降低了考生志愿填报风险。在去年试点成功的基础上,2009年教育部又新增了河北、吉林、江西、福建、海南、广西、云南、贵州、四川、宁夏等10 个省区进行改革试点,平行志愿投档模式进一步在全国推广。 平行志愿即在普通类院校各录取批次分别设置一个平行院校志愿和一个征求平行院校志愿,专二批次不设置征求平行院校志愿。提前录取批次和本科各批次的平行院校志愿均包含A、B、C3所院校,专科各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均包含A、B、C、D、E5所院校。每所院校志愿中含有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在每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招办将及时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及人数,未被录取的考生须按省招办规定的时间,自行前往市、县(市、区)招办规定的地点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包含A、B、C3所院校志愿和1个院校服从志愿。体育、艺术类各批次暂不设置平行院校志愿,每批次设置第一至第四院校志愿和院校服从志愿,并按志愿顺序依次投档。 普通类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在投档时按考生五门科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逐个投档,在依次检索考生所填A、B、C或A、B、C、D、E志愿时,只要被检索的3所或5所院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该生即享受了该批次平行院校志愿投档机会,由高校决定其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平行志愿投档时,根据有关高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按照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对五门科目总分相同的考生,按其语、数、外三门科目分数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投档,如上述三门科目总分仍相同,则对这部分同分考生按其志愿(按从A至C 或从A至E的顺序)全部投档,由高校决定其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对实行自主选拔录取高校确定的自主选拔录取考生,且其A志愿填报该高校,则按其A志愿投档。对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单科优秀学生等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分别按有关政策,并依照考生所报志愿,进行补充投档,由高校决定其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其中,对单科优秀考生,按其所填报平行志愿中的最后一所院校志愿投档。 在高校录取结束后,省招办将通过市、县(市、区)招办及时向考生、社会提供考生录取状态和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及招生人数等信息查询。未被录取的考生须按省招办规定的时间,自行前往市、县(市、区)招办规定的地点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调剂志愿)。省招办对填报征求平行志愿(含院校服从调剂志愿)的考生按投档原则再次进行投档,由高校决定其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如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填报平行院校志愿及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则视为其自愿放弃该志愿填报机会。如考生不按当地招办规定的程序对本人所填报的志愿信息进行签名确认,而对考生本人录取产生的不利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 [编辑本段] 具体操作 1、什么是 “平行院校志愿”? 普通类考生可以在提前及本科各批次中分别填报A、B、C 3个平行院校志愿,在专科各批次中分别填报A、B、C、D、E 5个平行院校志愿。各院校志愿之间是平行关系。另外,每个院校志愿下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 2、什么是“征求平行院校志愿”? 在每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招办将向社会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及人数,由市、县(市、区)招办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未被录取的考生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在“征求平行院校志愿”中,考生还可填报3个院校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其他院校志愿。省招办将按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再次投档。 征求平行志愿的填报时间是在录取过程中每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 3、“平行院校志愿”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在录取时怎样操作? (1)投档原则: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 (2)投档办法:按普通类上线考生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计算机对每个考生所填报的平行院校志愿A、B、C 3个(提前和本科批次)或A、B、C、D、E 5个学校(专科批次)依次检索,首先将考生档案投给考生填报的A学校,如成绩不够,则投给B学校,如此类推,只要被检索的3所或5所院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档案投出则完成该考生投档过程,投档后由院校决定录取与否。如果经检索未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也完成了该考生的投档过程。 在每批“平行院校志愿”录取后,对该批未被录取的考生提供了又一次填报志愿的机会,即“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届时,将分别在每批的“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由省招办统计并向社会公布生源未满的院校及专业缺额数,并由各市、县(区、市)招办组织本批次未被录取的考生再次填报志愿,即“征求平行院校志愿”。 “征求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办法按“平行院校志愿”的操作办法进行。 (3)每批院校投档程序如下: ①进行平行志愿的投档; ②对未被投出的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报考非英语语种的外语专业的考生、报考民族院校的少数民族考生、单科 优秀学生等特殊考生,按照相应政策进行补充投档; ③进行平行志愿退档处理; ④向社会公布录取及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信息; ⑤未被录取的考生填报征求平行志愿; ⑥进行征求平行志愿的投档及退档; ⑦征求平行志愿中的服从志愿投档及退档。 4、符合条件的考生怎样才能确保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的填报? (1)考生在领取准考证同时领取《录取进程表》,以了解整个录取工作的时间安排和各项进程的安排。 (2)“征求平行院校志愿”的填报由省、市、县(区、市)招办组织进行。考生应在每批录取过程中到市、县(市、区)招办以及所在中学的“公告栏”中了解录取与否,查询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情况,以及征求志愿填报的要求等;同时要注意省招办在新闻媒体及各有关信息渠道上发布的相关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征求平行志愿的填报。 5、实行新的志愿填报办法后,能否保证录取的公平、公正? 省高校录取工作已全部实行“网上录取”,录取工作全部依托计算机网络系统进行。先进的网络技术使高校招生录取做到了前所未有的公开、透明和高效;考生档案的投放完全由计算机控制,最大限度地排除了人为因素的干扰,从技术手段上保证了录取的公平、公正。 在长期的录取工作中省招办已经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制定了严格的纪律要求,省纪检监察部门的同志参与招生录取的全过程,同时邀请新闻媒体的记者到现场采访,随时进行监督,这些措施和办法都切实地保证了录取的公平、公正。 [编辑本段] 优势比较 过去:先看志愿再看分数。 过去,每批次设置4个院校志愿和1个服从志愿。投档时,第一步:省招办根据考生志愿分学校排序,比如在本科第一批院校录取时,同时将所有第一志愿填报南京大学的考生排序,将所有填报东南大学的考生排序……第二步:再从高分往低分顺序向学校投档。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再将未录取考生按其所填的第二志愿院校分别排序,然后从高分往低分投档……以此类推。由于每批次考生只能选择一个第一志愿,其他志愿录取率相对较低,考生如果第一志愿报考的学校不能录取,所填第二、第三或其他志愿院校已录满,那么该考生就只能降低到下一个批次中录取,个别考生甚至因此落榜。所以,怎样选择第一志愿一直是考生和家长十分头疼的问题。 现在:既看分数又看志愿。 今年实行平行志愿后,每批考生可同时选择A、B、C 3个或A、B、C、D、E 5个学校,录取投档时,“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第一步:按考生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排序,比如最高分是700分,则先投700分的考生,再投699分的考生,再投698分的考生……以此类推。第二步:每个考生投档时,按志愿中先A学校,再B学校,再C学校的顺序检索,如考分够A学校,就投档到A学校,如不够,则看B学校,以此类推……这样就相当于考生一次选择了3个或5个第一志愿,扩大了考生选择范围。对未被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的考生,还可以再参加征求平行志愿的填报,使考生拥有了更多的录取机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考生填报志愿的风险。 填报志愿方式的改变,是招生部门在现有的录取模式下,坚持以考生为本,进一步为考生服务、为院校服务的一项重要改革,是深化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招生原则的重要举措。这一办法的优势: (一)对考生来说,扩大了考生的选择范围,降低考生填报志愿的难度,有效地提高考生的录取率。 (二)对于高校来说,生源素质更加均衡,也解决了以往投档中一部分高校生源爆满而另一部分严重断档的问题,有利于顺利地完成录取工作。据模拟预测,平行志愿一次录取率可达90,辽宁省按略多于招生计划调档。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东北财经大学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此外,根据工作性质的要求,肝炎病原携带者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验阳性者不宜就读旅游管理专业;色盲者不宜就读会计学和财务管理相关专业。入学后,我校将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3.我校招生录取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4.学校录取对填报志愿采取非平行志愿方式的考生实行院校“志愿优先”的录取规则,即在满足普通高校对招生对象要求的前提下,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对填报志愿采取平行志愿方式的考生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无院校志愿考生不予录取。 5.专业录取以分数优先作为划分专业的主要标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旅游管理-休闲与服务方向、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算机信息管理方向、工商管理-跨国公司管理方向)无专业志愿不予录取;被该类专业录取后,不能参加我校“双校园模式”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 对江苏进档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办法划分专业,各类专业的学业测试等级要求:选测为2A,必测为4C。 6.我校认可各省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7.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考生须同时通过我校组织的选拔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测试或选拔比赛,高考成绩达到规定分数线,并且公示合格,我校方能录取。 8.学校专业详细介绍、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奖贷助学金政策等信息详见2009年招生简章或到我校招生网查询。 9.招生办咨询联系方式 招生单位:东北财经大学学生处招生办公室 学校网址: 招 生 网: 电子信箱:student@dufe.edu.cn 电话:0411-84710259 84710258 传真:0411-84710259 西南财经大学2009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名称:西南财经大学 2、学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555号 3、办学类型: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 4、招生层次:普通本科 5、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南财经大学 6、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监制) 二、录取规则 1、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招生录取体制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2、学校原则上按照我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120%以内调阅考生档案;实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 3、在考生思想政治道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按相关规定检查合格后,我校采用“志愿清、清”规则进行录取,即按照院校志愿顺序、专业志愿顺序、分数高低依序进行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采用“专业清”规则进行录取;对江苏省进档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规则排序,再按照“专业清”规则进行录取。 我校要求考生的单科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及格水平,在考生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侧重语文、数学和外语成绩;学校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加分政策。 4、学校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好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追加招生计划和自主录取少数高分落榜生。 5、由于相关条件限制,我校的金融学双语实验班、会计学双语实验班、保险双语实验班、工商管理双语实验班、国际经济与贸易双语实验班、国际商务双语实验班、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商务、英语等专业某些相关课程不能满足非英语语种考生的学习,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不要报考以上专业,报考以上六个双语实验班和英语专业的考生还需参加英语口试。 6、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和规定招收自主选拔考生、保送生和高水平运动员,具体办法见学校普通本科招生信息网。 7、收费标准: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同招生计划一并公布。 8、奖助办法:请见奖助学金一览表。 9、录取体检标准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基本依据,考生须如实上报健康状况。 三、联系方式 电话(兼传真):(028)87092355 网址: 转自:<a href=' '>高考招生网</a> 中央财经大学2009年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中央财经大学 学校性质:教育部直属的“211”工程重点建设学校 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 学习形式:全日制 学校地址:学院南路校区: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邮编:100081 沙河校区: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高教园区,邮编:102206 2009级学生一至三年级在沙河校区学习,四年级在学院南路校区学习 语种要求:1、以下各专业的培养方案仅面向语种为英语的考生,非英语考生谨慎填报。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国际贸易/金融风险管理方向、工商管理专业国际商务管理专门化方向、电子商务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保险专业精算方向、国际政治专业国际政治经济学方向、经济学专业数理经济与数理金融方向、金融学专业国际金融方向、金融学专业公司理财方向、财政学专业财政理论与政策方向。 2、英语专业经贸英语方向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男女比例:不限。 身体健康状况: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录取规则: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1、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在重点线上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2、专业按投档分数(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志愿顺序录取,不设定专业分数级差。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进行专业调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3、在投档分数相同的情况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优先录取。①具有体育、艺术特长的考生②相关成绩考虑数学、英语、语文成绩较好的考生。 4、往届生和应届生在录取时同等对待。 5、根据各省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当地同类招生计划数的100%-105%。 6、报考英语专业经贸英语方向的考生须在高考中加试英语口语。 7、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国际贸易/金融风险管理方向只招收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8、英语专业经贸英语方向只招收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9、江苏省普通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选测为2B+、必测为4C1合格,对进档考生按上述规则2、规则3确定专业;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选测为2B、必测为4C1合格。 10、浙江省普通类考生考试科目应为一类科目,对进档考生按上述规则2、规则3确定专业;自主选拔录取考生考试科目应为一类科目。 学费标准: 1、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国际贸易/金融风险管理方向:30000元/生/年; 2、艺术设计:10000元/生/年; 3、英语专业经贸英语方向:6000元/生/年; 4、统计学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应用心理学专业经济心理学方向、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金融数学方向:5,500元/生/年; 5、其他专业:5,000元/生/年。 学位授予: 1、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的专业: 财政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国际贸易/金融风险管理方向、金融工程、经济学、国民经济管理、保险、保险专业精算方向、税务、税务专业国际税收方向、税务专业注册税务师方向、统计学、投资学、经济学专业数理经济与数理金融方向、金融学专业国际金融方向、金融学专业公司理财方向、财政学专业财政理论与政策方向。 2、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的专业: 会计学、会计学专业注册会计师专门化方向、财务管理、工商管理国际商务管理专门化方向、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商务、文化产业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工程管理、项目管理、房地产经营管理、管理科学、体育经济、体育经济专业体育运动项目管理方向。 3、授予法学学士学位的专业: 法学、社会学专业经济社会学方向、国际政治专业国际政治经济学方向。 4、授予文学学士学位的专业: 汉语言文学专业财经文秘方向、新闻学专业财经新闻方向、广告学、艺术设计、英语专业经贸英语方向。 5、授予理学学士学位的专业: 应用心理学专业经济心理学方向、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金融数学方向。 6、授予工学学士学位的专业: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中央财经大学 证书种类:学位证书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学位证书;毕业证书颁发经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批准我校印制的毕业证书。特长生网techangsheng.com高考艺考特长生招生院校网上报名入口,报考时间、分数线、艺术、体育、舞蹈、音乐、美术、书法、器乐等特长生招生简章,填报志愿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