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高考特长生、艺术特长生、体育特长生、舞蹈特长生等招生简章和录取分数线的相关文章!
高考艺术类加分是怎样安排的?
艺术院校,正常考试分数是占总分数40%左右,也就是说,500分入取,200分高考分数,300分艺术专业分。每个艺术院校入取名额有限,专业好的里面,还得看高考分。从高至低入取吧。 辽宁北方模特职业培训学校简介 辽宁北方模特职业培训学校是由中国职业时装模特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北方模特经纪公司注资举办,并由韩国模特协会合作支持的集培训和推广职业模特、演艺艺员以及视觉营销、时尚设计等相关时尚模特领域的人才培训基地。学校由辽宁省劳动厅、民政厅批准成立,拥有考核颁发国家承认的高级职业模特等级资质证书的资格。 学校拥有极具影响力和实践教学经验的教学专家团队和规范的教学管理体系,为模特领域的人才培养和推广以及就业建立一站式会员制服务渠道。更以突出的个性化因材施教课程和充分的职业实训教学,使学员提高自身素养,掌握演艺技能。 2008年北方模特学校高考培训班学员参加高等院校模特表演本科专业高考艺术类专业考试通过率100%。 北方模特职业培训学校高考培训班招生简章高考培训班旨在对学员进行高等院校服装表演与设计(模特表演)本科专业高考考前专业课系统培训。 招生范围: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具备参加高等院校艺术类高考资格的应届、往届高中毕业生。 教学内容:根据教育部规定的高等院校模特表演本科专业艺术类考生专业课考试内容组织教学。 培训形式:分为专业课考前预科和考前推介培训两个阶段。 学费标准:专业课预科培训2000元人民币,考前推介培训7600元人民币(以上费用包括服装、模特卡以及考生报考指导、院校推介等项)。 培训方向:向开设模特表演本科专业的72所高等院校输送优秀考生,通过系统的专业课强化培训,使考生顺利通过艺术类高考,进入自己理想的大学。 2008年北方模特学校高考培训班学员参加高等院校模特表演本科专业高考艺术类专业考试通过率100%。 入学条件: 1、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材匀称,热爱模特表演事业; 2、女学员身高要求1.68米以上,男学员身高要求1.80米以上。 课程设置: 1、基础课:模特形体基础训练、音乐节奏训练; 时装画、美术 2、模特课:模特表演步态和造型基础、时装表演基础、镜头前表现技巧; 3、舞蹈课:舞蹈基本功训练,考生应考自选舞蹈的单独指导; 4、模特的基本化妆造型技能; 5、考生报考指导,院校推介。 师资配置: 中国模特协会主任委员:赵东 中国职业时装模特协会主任委员(原大连工业大学金州校区服装系主任、资深模特培训师):李军 北方模特学校高级指导教师:武玉萍 北方模特学校高级指导教师: 曲迪娜 北方模特学校高级指导教师 :蓝焱 课时安排: 2010年模特表演本科专业高考专业课预备培训班 : 预科班培训四周(学员可选择晚间班或周末班) 星期一至星期五(晚间班),晚18:00-20:00。入学时间: 10月15日。 周六周日(周末班),上午9点--11点,下午1点--4点。入学时间:10月17日 2010年模特表演本科专业高考专业课考前推介班(含考生报考指导、院校推介): 考前推介培训四周(全日制),上课时间:2009年11月30日--12月27日。 上课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星期日 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6:30,星期五 晚18:00-20:00。特别提示:★报考高等院校模特表演本科专业考生须知 (一)高考专业课考试内容: 1、量体:测量身高、体重、三围尺寸、肩宽、体差等; 2、模特技巧:模特步态、造型、乐感等; 3、自选舞蹈以及其它专长展示; (二)高校录取方式: 完成北方模特学校高考培训后,考生应在北方模特学校专业老师的指导下,有选择的参加各高等院校模特表演本科专业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取得所报高等院校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通知书,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文化课招生考试,填报择校志愿,其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本人户籍所在省(市)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后(各省(市)在180分-320分之间不等,请参考2008、2009年户籍所在省(市)艺术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部分条件特别优秀考生不受此限制,自主招生艺术院校不受此限制),各高等院校将根据考生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三)模特表演专业就业方向: 服装表演专业机构、服装教育、时尚传媒、影视表演、形象设计等时尚机构;模特师资、服装表演编导、模特经纪管理;服装公司、服装企业的设计师或营销管理人才等。 ★目前开设模特表演本科专业的高等院校(部分) 北京服装学院、北京舞蹈学院、中华女子学院、北京城市学院、东华大学、复旦大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天津科技大学、黑龙江大学、东北农业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齐齐哈尔大学、东北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沈阳师范大学、东北电力大学、大连工业大学、沈阳航空工业学院、吉林艺术学院、东北大学大连艺术学院、山东体育学院、青岛理工大学、青岛大学、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山东艺术学院、河北科技大学、郑州美术学院、郑州轻工业学院、中原工学院、湖北美术学院、江汉大学、武汉科技学院、湖南师范大学、广东海洋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广州体育学院、华南农业大学、惠州学院、华南理工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南通大学、南京艺术学院、苏州大学、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江南大学、浙江理工大学、温州大学、闽江学院、厦门理工学院、西安工程大学、西安美术学院、内蒙古大学、江西科技师范学院、赣南师范学院、南昌航空大学、南昌大学、云南艺术学院、四川师范大学、成都理工大学报名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长江街59号(北行国美电器大厦8层) 咨询热线:024-86297729 86297988西安培华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西安培华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4号)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全程监督,保障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西安培华学院,国标代码:11400。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培华学院 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证书查询网址: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 第四条 学校简介 西安培华学院是西部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升格的民办本科普通高等院校。学校前身可追溯到1928年由陕西女子职业教育促进会筹办、陕西省教育厅批准设立的“西安第一女子平民职业学校”,学校在发展过程中“七迁其址,九易其名”。1984年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委备案,由著名教育家姜维之先生在恢复原培华女子职业学校的基础上,恢复成立了新中国首家专门招收女性学生,开展女性教育的普通高校“西安培华女子大学”。2003年升格为普通本科学校,并更名为西安培华学院,2007年成为西部首家拥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民办高校。2014年获批为陕西省转型发展试点院校,2018年获批为陕西省“一流学院”,学校先后荣获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50强高校、中国十强民办高校、中国社会影响力民办高校、中国最具社会责任单位、陕西省依法治校示范校、陕西省平安校园、陕西省文明校园等荣誉称号。 学校现有高新、长安、郭杜三个校区,占地面积130.4万平方米,校舍面积51万平方米,建有校内实习实训基地195个,省级实验教学中心7个,校外实训就业创业基地450个,馆藏纸质图书229.1万册,电子图书183.5万册。学校着力加强校企合作、政校合作、校校合作建设,目前学校与140余家知名企事业单位建立深度校企合作关系。学校设有9个二级学院,开设有本、专科专业60余个,形成了以工学、医学、管理学为主,文学、经济学、理学、艺术学、法学、教育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学校现有普通本专科在校生22500余人。 第五条 办学地点 西安市长安区常宁大街888号(长安校区)邮编:710125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西安培华学院2020年面向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批复为准,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学校成立以分管校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研究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由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教务管理中心、财务管理中心、纪委及相关二级学院等部门组成。 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工作。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咨询电话:029-85680000 传 真:029-85680001 官方网址: (数据自行核验) 咨询: 800002210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学校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投档成绩提档。 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考生所在省(市、区)录取规定;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未录满时,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我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没有分数级差,全部实行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对所有进档考生,均满足第一专业志愿。所有专业均不作男女比例限定。我校认可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分值。 第十条 考生一经录取,由我校发给录取通知书到校报到,经复审合格者正式注册。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将坚决予以清退。 第十一条 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的省份,考生所填报专业须符合我校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二条 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 第十三条 对江苏省考生,各专业对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无要求,对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方法录取,即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排序,当投档分相同时,再参考考生的科目等级排序。 第十四条 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已公布的艺术类招生章程要求执行。艺术类考生须取得我校发放的专业测试合格证或参加本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且成绩合格。 艺术类专业录取时不限制单科成绩。在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的条件下,按照考生的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根据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类专业录取时不进行大排队,分专业使用“专业志愿清”原则,按照考生的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使用我校组织的校考成绩,其他艺术类专业使用内蒙古自治区组织的统考成绩。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戏剧影视文学与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以上录取原则若与考生所在省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不同,则以考生所在省招办规定为准。 第十五条 所有录取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的要求。新生入学后,学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 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科普通类总计划的1%,艺术类预留计划不超过艺术类总计划的15%。计划使用坚持质量优先、保证公平的原则,主要用于平衡各省(市、自治区)生源质量和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十七条 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录取结果将及时通过西安培华学院招生信息网面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八条 以上条款如与部分省份招生政策不一致,则以考生所在省文件规定执行。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九条 我校严格按照物价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收费标准,经抄送后执行。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条 学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二十一条 我校无少数民族专用食堂,对饮食有特殊要求的少数民族考生请慎重报考。 第八章 奖、助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第二十二条 奖、助学金: 学校实行“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资助措施,在注册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 每年奖励学生覆盖率高达45%。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国家助学金:分特困和一般贫困两档执行,3800元/年/人、2800元/年/人。同时,学校为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特设培华奖学金、姜维之奖学金、学生专项奖学金、学长奖学金、新生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等多项奖学、奖励制度。 第二十三条 勤工助学: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劳动岗位并根据工作量发放报酬。 第二十四条 助学贷款:我校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 第二十五条 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按照当年文件规定符合条件者,可享受学费、住宿费高出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限额部分全额减免以及6000元的助学金补助。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及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及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西安培华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西安培华学院 2020年5月26日2022年西安培华学院招生章程
特长生网小编还为大家带来2022年西安培华学院招生章程的相关内容。
2022年西安培华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西安培华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 校招 生 工作 的通知》及招生 考试 工作其他相关文件,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全程监督,保障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三条 学校全称:西安培华学院,院校国标代码:11400。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 证书 的学校名称:西安培华学院
证 书 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证书查询网址: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第四条 学校简介
西安培华学院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具有女性教育和职业教育的传统和特色,学校前身可追溯到1928年由 陕西 女子职业教育促进会筹办、陕西省教育厅批准设立的“西安第一平民女子职业学校”。1984年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委备案,由著名教育家姜维之先生在恢复原“培华女子职业学校”的基础上,恢复成立了开展女性教育的普通高校“西安培华女子大学”。2003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普通本科院校,并更名为西安培华学院(男女兼收)。
学校2014年获批为陕西省转型发展试点院校。全国应用型课程建设联盟常务理事单位,未来大学联盟理事长单位,陕西省应用技术型大学转型发展试点院校,陕西省示范性高等学校创新 创业 指导服务机构。学校现有国家级 一流本科专业 建设点1个,教育部产学融合协同育人项目93项,陕西省一流本科课程12个,省级实验教学中心5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2个,先后和150余家企事业单位签订了校企深度合作协议,建有校内实训基地195个,校外 实习 基地450个。
学校建有高新、长安、郭杜3个校区,总占地面积133.51万平方米。学校设有10个 二级 学院,4家附属医院,设有本、专科专业55个,形成了以工学、医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 艺术 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学校维之图书馆建筑面积2.7万平方米,馆藏纸质图书250.15万册,电子图书188.4万册,电子期刊2.3万种,中外文数据库13个,数字化文献资源总存储176TB,全面实现了24小时电子借阅、阅览。建成了万兆光纤互联的校园网。
第五条 办学地点
西安市长安区常宁大街888号(长安校区)邮编:710125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六条 学校成立以分管校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研究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由招生与 就业 指导中心、教务管理中心、财务管理中心、纪委及相关二级学院等部门组成。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工作。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八条 西安培华学院2022年面向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批复为准,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级招考部门为准。
第九条 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科普通类总计划的1%,计划使用坚持质量优先、保证公平的原则,主要用于调节各省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的问题。
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十条 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学校对各省(市、自治区)符合教育部政策性加分或降分的考生按照投档分数录取。
第十一条 实行 平行志愿 的省份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考生, 志愿 不满时按当地省(市、区)级招办的政策进行征集志愿录取。
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未录满时,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二条 我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没有分数级差,全部实行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对所有进档考生,均满足第一专业志愿。所有专业均不作男女比例限定。我校认可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确认的全国性 高考 加分项目分值。
第十三条 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的省份,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组)志愿须满足我校在该专业类(组)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四条 内蒙古 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
第十五条 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已公布的艺术类招生章程要求执行。艺术类考生须参加本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且成绩合格,部分省份及专业须取得我校发放的专业测试合格证。
艺术类专业录取时不限制单科成绩。在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的条件下,按照考生的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根据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类专业录取时不进行大排队,分专业使用“专业志愿清”原则,按照考生的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使用我校组织的校考成绩,其他艺术类专业使用内蒙古自治区组织的统考成绩。
陕西省播音、编导类专业考生在双科过线的条件下,按文化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专业课成绩排序录取。
以上录取原则若与考生所在省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不同,则以考生所在省招办规定为准。
第十六条 体育 类专业录取承认各省统考成绩,不再组织单独考试,在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的条件下,按照考生的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以上录取原则若与考生所在省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不同,则以考生所在省招办规定为准。
第十七条 所有录取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的要求。 新生 入学后,学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 考生一经录取,由我校发给录取通知书到校报到,经复审合格者正式注册。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将坚决予以清退。
第十九条 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录取结果将及时通过西安培华学院招生信息网面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条 以上条款如与部分省份招生政策不一致,则以考生所在省份文件规定执行。
第六章 收费标准第二十一条 我校严格按照陕西省发改委、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
第七章 其他第二十二条 学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二十三条 我校无少数 民族 专用食堂,对饮食有特殊要求的少数民族考生请慎重报考。
第八章 奖、助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第二十四条 奖、助学金:
学校实行“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减免 学费 ”等资助措施,在注册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国家 励志 奖学金:5000元/年/人;国家助学金:分特困和一般贫困两档执行,3800元/年/人、2800元/年/人。同时,学校为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特设培华奖学金、姜维之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学长奖学金、新生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等多项奖学、奖励制度。
第二十五条 勤工助学: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劳动岗位并根据工作量发放报酬。
第二十六条 助学贷款:我校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每人每年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
第九章 附则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及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及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9-85680000
传 真:029-85680001
官方网址:
微 信 号:peihuanews
咨 询: 800002210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西安培华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特长生网techangsheng.com高考艺考特长生招生院校网上报名入口,报考时间、分数线、艺术、体育、舞蹈、音乐、美术、书法、器乐等特长生招生简章,填报志愿等信息。